来源 新财富 发布时间 2008年05月15日 13:43
作者 陈李 关键词 新财富;大小非
 

  对于“大小非”,我们不应该惧怕、抵制,而需要重新认识其资本性格。

  一夜之间,投资者对股权分置又有了新的认识。接近20万亿元的非流通股(限售股)解禁,成为目前投资者对市场的重大担忧。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缓解减持对市场造成的冲击。事实上,我们需要对所谓“大小非”(限售股)有更深入的认识。
  其一,“大小非”是A股估值的天然平衡器。尽管证券市场依赖于实体经济而存在,但股票市场一旦形成,便具有了某些独特性,表现为“异化”。股票价格开始受到自身的供求关系影响,即价格受到供给(IPO、再融资等等)和需求(入场资金)左右,而不是简单地反映实体经济(上市公司)经营好坏和盈利趋势。极端地说,如果某个封闭性证券市场规模固定,只要有足够多的金融资本入场,便可以不顾基本面而给该类证券随意定价。这个时候,价格不再是实体经济未来业绩和分红的折现值,而只是一个炒卖工具。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日本地产泡沫、美国IT泡沫,甚至包括18世纪荷兰的郁金香和2007年云南的兰花都是如此。
  一个开放性的金融市场,一旦出现价格明显偏差,产业资本会立刻入场套利,不断将实体产业售卖给金融资本。这就表现为大量的IPO和再融资。由于有更大规模的产业资本介入,金融资本发现自己无法给证券单独定价,必须和产业资本达成均衡价格,而DCF(现金流折现)就是两者共同承认的标准。如此,价值投资再次统治市场。
  当前的A股市场上,在IPO和再融资受到某种限制,或者说无法完全平衡市场的时候,“大小非”成为A股“泡沫”最重要的平衡器。高达20万亿元市值的非流通股,相当一部分来自实体经济部门,它们的持有者了解产业资本对资产价值的判断,一部分股东会在证券估值明显高估的情况下抛售股票,充当市场的平衡器,防止A股泡沫诞生。
  我们不应该抵制“大小非”,就好像不应该抵制IPO和再融资。如果没有产业资本介入市场,一个完全封闭的证券市场只能是一个濒死的市场。看看今天的B股,这个教训值得投资者警惕。
  其二,“大小非”不会完全离开这个市场。一些投资者认为,目前非流通股的市值规模接近20万亿元,而银行系统的居民储蓄不过16、17万亿元,全社会根本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来承接规模如此庞大的股票,市场唯一的选择就是不断下跌,一直跌到非流通股市值已经缩小到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接为止。这其实是个错误的观点。
  全球任何一个市场,都存在有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战略股东、财务性股东等等。从这个经验来判断,3年后的A股市场投资者中仍然会存在许多非基金、保险、个人类的股东,包括各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大小非”不会完全离开市场。
  不仅如此,“大小非”还面临着“再投资”的困惑:出售股票所得投向哪里?投资实体经济?如果中国的经济周期向下,企业盈利下滑,购买厂房设备不仅会摊薄未来收益,还丧失了流动性。投资私人股权基金?事实上,20万亿元的资金涌入这个市场,将导致PE项目价格高企,待售项目估值甚至接轨于A股市场。
  其三,“大小非”减持终将回归理性。自获得流通权开始,“大小非”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从产业资本演变为金融资本,它们的决策行为和其他流通股东一样。现在流通股股东不满的是,“大小非”持股成本低,出售股票不心疼。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伪命题。
  一方面,这种忿忿不平的态度不免有些前后矛盾。现在谴责大小非股东的“暴利”,却忘记了他们在2005、2006年的免费送股,也忘记了他们长达5-10年的持股周期。如今的流通股股东在痛心自己2008年的损失,却忘记了自己2006、2007年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大小非”只能干瞪眼。
  另一方面,在理性的逻辑学上,投资决策和购买股票的成本没有关系。无论现在是“浮盈”还是“套牢”,相比目前的市值而言,股价下跌就是损失,上涨就是获利。这是个基本常识,但是人类脆弱的情绪发挥了巨大威力,成本似乎成为部分投资者决策的因素之一。他们只看到了绝对成本,而完全忽视了相对成本。股价下跌,对于“大小非”和流通股东而言,都是损失。“大小非”的浮盈下降,难道不是损失吗?
  当然,我们注意到部分具备金融资本特性的“大小非”,其股东的操作行为也具有非理性成分。毕竟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并不完全熟悉资本市场,投资决策不完全依赖价值判断,还受到市场趋势和投资者情绪的影响。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他们的抛售加重了市场恐慌情绪。但是假以时日,这些重要的投资者一定会充分认识资本市场的价值,并就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目前场内的流通股股东形成一致意见。这就是所谓的A股“估值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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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本网   来源:《法人》05期   加入时间:2008-5-6
 

限制“大小非”在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自由转让,违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损害了“大小非”的利益。假如政府的诚信大厦倾倒,股市赖以生存的基石将化为齑粉 

文  刘新林       

  股指从6000多点滑到近3000点,腰斩一半,原因很多,但是“大小非”解禁是主要原因。如今股市是风声鹤唳,凡“大小非”解禁所到之处,股价“飞流直下三千尺”。尽管监管层先为基金开闸,后放宽QFII的入市,不断为股市输送血液,企图使股市有足够资金化解因“大小非”解禁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但是因监管层未切中问题症结,先后开出的处方类似隔靴挠痒,未能遏制股指自由落体式的悲惨落势。 

“大小非”解禁之后

  在股市出现拐点时起,监管层就应当意识到“大小非”解禁对还不成熟的股市意味着什么,但是他们在无所谓地欣赏牛市还是熊市的剧烈之争时,顾左右而言他地隔空施展了一翻拳脚。

  不是监管层不敢直面“大小非”解禁给股市造成的灾难,而是监管层不愿承认股权分置改革并未到盖棺定论之时。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初步完成之论甚嚣尘上,风险后置这一“泰山”被股指上攀6000多点一叶遮盖。“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股指在监管层隔空喊话下依然我行我素,以凄凉的姿势继续向下滑翔。当中石油于发行价苦苦支撑数日,最终万般无奈缴械,臣服于做空凌厉的剑锋之下后,监管层情急之下将“大小非”解禁推进了急救室,仓促对其施以修正性手术。于是,《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中石油破发后的第二天晚上22点蓬头垢面地走上了前台。

  次日,股指高开210点,祖国山河一遍红,媒体和股民在股市即将反转的盛宴中忘情狂欢。然而股指上攻乏力,不久演义李自成撤离北京之势,一路下挫,以微涨22点收盘。许多个股不爱红装爱绿装,以涨停开盘,以跌停收盘。如此惊天动地的逆转,多少人欢喜,多少人凄忧!在忧喜之余撑灯审视《指导意见》,难免萌生犹如购买第一天上市交易的中石油受骗的凄凉。《指导意见》主要九条,最重要也最核心的是第三条,即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大宗交易采用盘后交易,并且不计入指数,对股指没有影响,或者说影响甚小,规定在一个月内出售的“大小非”只能在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乍看可以减缓股指的下落速度,然而在深入解剖后,不以为然。 

违法岂能没有成本

  首先,做不到令行禁止。《指导意见》没有规定违反《指导意见》的法律后果,对违反《指导意见》的“大小非”处罚无据。违法没有成本,在巨大利益引诱下,期待所有人守法将定格为一厢情愿的单相思。众所周知,法律以强制力为后盾,没有惩罚手段做保障,令行禁止定为奢谈。由证券交易所对“大小非”转让进行监管,凡在一个月内转让“大小非”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限制其再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但是证券交易所不作为却无任何责任承担,其监管的力度可想而知。

  其次,催生规避行为。《指导意见》没有对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易手后的“大小非”后续交易作出限制,这表明“大小非”经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漂洗后易身为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自由交易的自由通行者,可以在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系统衣冠楚楚地招摇过市。在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交易要一对一地协商,花费的时间和金钱与通过对倒等方式为“大小非”转换身份相比并不低廉,“商人重利轻别离”,“大小非”何去何从,不言而喻。

  然后,为“坐庄者”蹂躏股市提供了更多机会。要成为股市的“坐庄者”,必须收集相当多的筹码,这需要坐庄者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与其他投资者作生死博弈。《指导意见》使急欲在短时间内获取巨大资金者只能以不合理的价格将“大小非”转让他人,使打算坐庄者在短期内以低廉的成本完成坐庄机会。这样,“坐庄者”就能以极快的速度洗盘或者拉抬股价,扭曲股票的定价系统,使股市不能正常反映本来的投资价值。弱肉强食是股市不变的丛林法则,良性的股市应当尽量避免弱者为强者所随意猎食。《指导意见》赐予了股市中强者猎食弱者的锐利武器,强化了弱肉强食法则在股市中的不二地位,“坐庄者”肆意蹂躏股市的气息更加凝重。

  最后,加速“大小非”抛售。依据股权分置改革时的规定,“大小非”解禁后,第一年转让不能超过5%,两年转让不能超过10%。“大小非”解禁并不等同“大小非”全部抛售,投资者对“大小非”解禁唯恐避之不及应当是误解了“大小非”解禁。资料显示,只有8.4%的“大小非”减持,90%以上解禁的“大小非”没有向市场抛售。《指导意见》限制“大小非”转让的自由,延长了转让的时间跨度,加大了“大小非”转让的难度,驱赶未生转让意图的“大小非”早做转让准备,避免有朝一日“大小非”转让困难重重。“大小非”加速抛售将加大股指下泻的速度,使本已风雨飘摇的股市滑向更为危险的惊涛骇浪。 

监管层饮鸩止渴

  如此看来,监管层以减缓“大小非”抛售对股指压力而出台的《指导意见》措施不当,实质上是一个挂羊头利好的狗肉利空。再不客气点,此举纯粹是饮鸩止渴,让股指在虚幻的希望中狂欢,股民在痛楚的狂欢中加速绝望。《指导意见》出台后股指高开210点后滑至22点,跌停俯首可拾,重演2002年6月24日国家紧急叫停国有股减持“特大利好”后股市出人意料的反应应当在预料之中,也符合情理。从“非理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股指从高开到低走诠释了这一认识的过程,虽然有点迟疑,致使一些人在狂欢中饮泣,一些人在绝望中得到部分慰藉,然而最终叩响了真理神圣的大门。

  对“大小非”解禁的认识也需要一个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过程,这一过程由股指从滑落到反转再到高攀来诠释。可怕的是,《指导意见》将2005年5月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蛮横截断,将其接入修正的轨道,从而使股指诠释对“大小非”认识的过程永远遥不可及,成为夸父追日。限制“大小非”在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自由转让,违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损害了“大小非”的利益。假如政府的诚信大厦倾倒,股市赖以生存的基石将化为齑粉,股指也将只能继续以凄凉的姿势滑翔。若监管层不紧急采取措施,纠正好心没办成好事导致的严重局面,也许股指将从3000点再到2000点,再从2000点到1000,是否会重回数年前的998点,不容乐观。幸运的是,政府及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毅然宣布降低印花税,并在同一天原则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证券公司风险处理条例(草案)》,表明了政府救市的坚定决心,重建了股民对政府的信心,扭转了股指向下滑翔。

  不可否认,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股市良性发展是监管层的神圣职责,面对2008、2009、2010年分别有1181.27亿股、6637.42亿股和1213.12亿股非流通股解禁,监管层不能无动于衷,应当有所作为,但是不能滥作为。依据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要想成为流通股,应当经过双协商,并向流通股支付一定的对价,否则,不能转变为流通股。“大小非”经与流通股协商,并向其支付一定对价,才获得了在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自由交易的权利,其自由流通的权利要受限制,也应当与其协商,并支付一定的对价。仅凭一纸命令就剥夺“大小非”自由流通的权利,显然过于草率,监管层在救市时应当引以为戒。

  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股权分置改革也只能在磕磕碰碰中前行,修正股权分置改革可能会使一部分人获利,也可能损害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谁来为股权分置改革埋单?是流通股,还是“大小非”,还是政府?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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